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国标完成编制,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作者: 2026-04-17 11:55:00 浏览量:16

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国标完成编制,明年11日起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组织完成了《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该标准报批稿及其编制说明已于2026416日至22日进行公示,正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示信息,该标准建议将于20271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适用范围

 

此次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的三种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1. 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2. 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3. 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标准不仅对各类系统的安全要求与同一型式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对相应的检验与试验方法进行了详细描述,为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性能评价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

 

多重安全保障体系

 

为确保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能够正确应对复杂多变的真实交通环境及潜在的安全风险,标准报批稿构建了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对系统的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同时对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在评价方法方面,标准构建了包括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运用多种测试手段,全面评估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能力。

 

驾驶员主体责任与系统安全交互

 

标准特别强调了驾驶员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文件中明确规定,驾驶员应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系统仅为驾驶提供辅助功能。

 

为确保驾驶员正确使用系统,标准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1. 使用说明与驾驶员培训:要求企业提供清晰的使用说明,并开展必要的驾驶员培训

2. 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应具备驾驶员状态监测能力

3. 系统禁用机制:当发生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视线脱离等情况时,系统应在规定时间内禁止使用

4. 误用防护:通过多重安全设计,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风险

 

标准还明确,当驾驶员脱离驾驶任务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时,应建立相应的系统禁用机制,以防止驾驶员长期不规范使用系统而增加安全隐患。

 

标准实施意义

 

该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向更安全、更规范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评价体系,不仅能够提升产品的安全性能,还能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该标准的实施还将有助于提升道路整体安全水平。通过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使用,强化驾驶员的主体责任,可以有效降低因系统使用不当引发的交通安全风险,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随着标准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相关企业应提前做好技术准备,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时,也应充分了解系统功能边界,严格遵守使用规范,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信息来源:本文内容整理自《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示信息及相关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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